龙岗区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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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幼女,虽获谅解仍重判3/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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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某在店里看色情电影后产生性冲动,见一4岁女孩在店里玩,遂脱掉其裤子,对被害人实施猥亵,欲强奸但担心出事而没有实施;后继续观看色情电影又产生了性冲动,欲对被害人实施强奸时,被害人的母亲赶到而未得逞。当晚,被害人的母亲发现被害人身体有异常后向公安机关报警。被害人随即委托了龙岗孔律师提出附带民事赔偿,最终双方和解,被害人对被告人出具了谅解,但被告人仍被判处了有期徒刑。

裁判文书:(2013)深龙法刑初字第2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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